民族科
负责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全市有关民族团结、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处理民族纠纷,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管理民族成份的鉴别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和城市民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 、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负责有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方面政策法规的落实工作;调查了解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帮助少数民族搞好科技开发、利用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负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