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族宗教委 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2-10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2018年,我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断推进我市民族和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信阳市2018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将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各业务科室,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是成立组织。委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全面加强对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机制。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实现了市、县两级管理责任制,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场所三级网格,建立完善宗教部门牵头的宗教事务联合执法模式,形成执法工作合力,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覆盖。三是完善制度。加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是促进民族宗教问题解决的关键。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委制定印发了《2018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落实,为全市整体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增辉添彩,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为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我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为了搞好委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法律法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讲解法律法规条文,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氛围。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年底对所学习法律法规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从而保证学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机关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推动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信阳市民族宗教“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信阳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继续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开展“四进四争”、“和谐寺观教堂”和“同心同行”等系列活动,明确创建内容,激发创建活力,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其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立足实际全面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打牢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建立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动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部门协调联系,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面向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体制机制,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能力素质

  今年以来,以全面贯彻落实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豫编办〔2017〕386号)精神为指导,健全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量,不断引导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市分别举办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执法能力和执法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举办执法证培训。10月18日至19日,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信阳市民宗委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执法证专项工作培训会。市、县(区)民宗委(局)申报执法证人员和已持证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二是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举办民族成份变更培训。为推进全省民族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省民委在我市举办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管理培训班,省、市民族干部6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市对县区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学《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严格执法《细则》要求,按照依法办理、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和全市、县、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村两员以不同形式多次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人员达3万余人次,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有效贯彻落实。

  四、搞好服务,严格落实民族宗教权责清单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一是依托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结合行业工作实际,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积极与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沟通协调,规范我市民族宗教的行政权力事项,指导各县区按照新办法做好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表格等标准文书,并把行政权力事项在网站上公示,全力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办事,阳光行政。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在全市执法干部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学习和研究,强化责任担当和业务操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坚决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期立项调研、合法性审查、按规定报备、定期清理等环节,确保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或是处理民族宗教界较大矛盾纠纷,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四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加强我委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并增设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满足群众对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众信访,力争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困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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