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立足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扎实履职尽责,切实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落实,年末有考核。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民族宗教界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出成效。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市民宗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主抓的工作责任制,并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和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内容,提高各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大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制定宣传计划,有序推进宣传活动。制定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确定任务目标,明确方式方法,为做好普法宣传提供了有力遵循。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后,市民宗局先后下发了学习通知、宣传提纲,明确每年6月份为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通过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讲法”、多渠道“送法”,以培训促“学法”,以检查促“普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律素养,引导全社会关注关心宗教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讲,扩大知晓面。在各种活动中,全市共制作展板3500多块,悬挂横幅1800多条,编制和印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99000多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42场次,市县两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面向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县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县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宣讲。
(二)规范宗教依法管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编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了宗教工作依法管理;通过开展宗教工作基础数据采集、宗教活动场所赋码换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等专项工作,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确保行政执法权。不断完善市、县执法主体资格,完善市、县、乡、村管理体系,截止本年全市共41名同志取得了执法资格证,所有县级宗教部门持有执法证均在3人以上,使行政执法权和执法力量得到了有效保证。
三、科学决策,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制定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做到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领导集体决策等必备的程序一个不少,进一步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10多次,集体研究了领导分工、年度工作要点、资金分配、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会前,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涉及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还及时邀请市纪委派驻一组到会指导监督,有效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滥用权力的现象。
(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五公开”“放管服”信息、解读回应等信息的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及时,公开形式多种多样,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今年以来,依托市民宗局门户网站和相关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各界提出的关于“深化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抓好责任落实”等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积极采纳,并认真抓好对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三是畅通互动平台,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网友留言等栏目,充分征集社会各方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机制,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一)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将法律、法规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先后集体学习了《宪法》《国家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部。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法律素质测试。组织局机关执法证年检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考试,全部过关;组织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一次普法考试,成绩全部优秀。
(二)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一是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组织各县区、管理区60余人次到河南大学参加宗教政策法规暨网络知识提升培训班,掌握宗教政策法规的意义、原则、精神和内容,为进一步开展好宗教工作打好基础。二是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培训班。今年以来共组织3人参加了的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培训班,组织40余人次参加了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等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六期,共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2000余人次,全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得到增强。同时,以市县两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宗教团体的培训中心等为依托,在全市宗教界大力开展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这“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继续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