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四是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五是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六是依法管理全省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七是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八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九是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十是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十一是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十二是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3个职能科室。下辖宗教团体管理办公室。
三、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委员会机关本级预算。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1.事务局机关本级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收入总计346.0036万元,支出总计346.003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53.2304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运转类项目收入及工资福利收入较上年增加;支出增加53.2304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运转类项目支出及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收入合计346.0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00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支出合计346.0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036万元,占56.94%;项目支出149万元,占43.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6.00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3.2304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运转类项目收支及工资福利收支较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6.0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160.799万元,占年初预算46.47%;运转类项目支出149万元,占年初预算4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21万元,占年初预算4.71%;医疗卫生支出7.957万元,占年初预算2.3%;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55万元,占年初预算3.4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0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1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35.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本年没有安排新购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5.86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管理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工伤保险支出(项):对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参保人员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生育保险支出(项):参保女性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9、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1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十张表)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十张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