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27日至4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意见是严肃的“‘政治体检’报告”。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期间,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并于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凝心聚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局党组书记宋国军同志坚决扛稳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第一时间组织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党组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任务,督促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深刻反思、真改实改、一抓到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
截至2025年12月24日,巡察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需长期整改1个。制定的80项整改措施,已完成78项。期间无巡察移交信访件。对巡察期间指出的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立即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效果不突出。2019年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22个。2022年市审计局对民宗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反馈问题10个。目前仍存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虚化、边改边犯、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既没有做好牵头抓总,又没有做好跟踪问效,除了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之外,只有零散的整改佐证资料,无法显示整改的真实状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2月27日、9月4日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6月26日传达学习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成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职责。二是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7月1日、7月11日先后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推动2019年巡察和2022年审计反馈问题再整改工作,确保举一反三、整改彻底。三是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22日召开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同志列席指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就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效果不突出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把存在的问题说清楚、讲透彻,确保达到推动整改的目的。
2.问题整改效果不佳,整改落实不彻底。如,巡察反馈“制度约束松弛,部分管理制度还是10年前的”,民宗局虽然出台了11项制度,但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巡察反馈“落实政策不力,推动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不够”,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反映,“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做得不到位,有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张贴在教职人员办公室内,个别场所国旗陈旧,《宪法》(节选)展板破损、字迹不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现有工作情况更新完善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11项制度,确保局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二是对上轮巡察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工作指导,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做到“四进”完整、规范。目前,“核心价值观张贴不规范、国旗破旧、展板破损”等问题已落实整改。
3.长效机制建立不全。局党组对巡察整改缺乏政治敏感性和系统性,集中整改期后,没有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没有跟踪研究、抓好落实。巡察反馈的“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入脑入心不够”“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治标治本,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更新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巡察整改以来修改完善《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为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成效。今年以来线下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周四大学堂等18次,开展交流研讨54人次,实现机关干部全覆盖;线上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参与学习同志全部完成规定学时。三是强化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巡察整改以来围绕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扎实开展两项行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先后赴息县刘邓大军渡淮纪念馆、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柳林革命纪念馆开展红色主题党日活动,不断赓续红色血脉。
(二)反馈问题:政治担当不够强,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不够到位。
1.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尚有差距。(1)未能及时转化成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根基扎得不牢。2022年至今,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仅9次;党组会召开203次、局长办公会召开191次,分别学习研究民族宗教业务30次、58次,占比仅14.78%、30.37%。存在理论学习效果看笔记、发言内容论条数、心得体会看字数等形式化现象,学而不议、学而不研、学而不用。2023年2月27日、6月21日、7月27日党组会学习《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只有条目式学习,无研讨交流。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实,2023年市本级和11个县区在市(县、区)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市(县、区)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均未制定落实举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宗教工作队伍干部教育整顿,制定了详尽的专项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内容与具体要求,确保每月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或专题研讨,并鼓励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二是组织专题培训。依托省民委开设的“民族宗教理论知识大讲堂”, 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培训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及实际案例分析,参训范围覆盖市县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保障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深入理解论述的核心要义。三是组织专题研讨。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主题的研讨活动2期。研讨前提前准备,结合工作实际和理论学习,在研讨会上深入交流。鼓励思想碰撞,对提出新颖观点和建设性意见的人员给予肯定,促使全局人员从“学而不议”转变为积极研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四是开展实践案例分享会。举办实践案例分享会1期,邀请在民族宗教工作中运用理论取得良好成效的工作人员,分享他们的实践经验。例如,分享如何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论述,成功化解宗教场所矛盾纠纷的案例。通过真实案例展示,让工作人员直观感受理论的实践价值,学习实际操作方法,促进“学而不用”向“学以致用”的转变。五是压实落实责任,制定具体举措。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纳入县级民族宗教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对未按要求制定举措、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准不够高。
(1)教育培训落实不够有力。
因保密要求,此项整改内容不予公开。
(2)推动部门协同配合不够有力。民宗局在推动“三项计划”方面,主动作为不多,部门配合不够,存在文来文往的现象,个别工作落实缓慢。如,与市文广旅局等部门联动“旅游促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中,没有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指导景区、博物馆等场所,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新的史料体系和话语体系融入导游词、讲解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发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定期组织教育、文旅、团市委、人社等部门围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就推动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进行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一是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我践行”等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县区有示范带动性的1所中小学,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与民族地区中小学开展交流联谊活动30余场次;在中小学校园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征文比赛27场、演讲活动32次、书法评展15次、绘画展览43场、文艺演出12场、体育活动比赛15场,参与学生6000余人次,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2025年6月,联合团市委把信阳市第十三小学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作为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全国试点项目进行申报。二是深入推进“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联合文旅部门制定出台了《信阳市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方案》(信民宗〔2025〕4号),在南湖书院组织70余名讲解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类博物馆、纪念馆、景区景点,讲好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团结故事;在信阳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组织专家学者、文旅和民宗干部以及一线金牌讲解员开展信阳市景区景点讲解词评审,修订完善讲解词18处,新增文字300余字,使讲解词更加符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的话语体系。2025年6月,联合文旅部门把鄂豫皖纪念馆作为旅游促“三交”全国试点项目进行申报,10月已正式获批,成为河南省仅有的3个国家试点项目之一。三是深入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联合公安等部门严格落实《信阳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全方位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和基层治理体系,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在“一村(格)一警”机制中嵌入民族工作,高效解决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社区治安管理、服务保障、民族宗教等问题23项,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市“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2025年7月,浉河区金牛山街道构建互嵌式社区的先进做法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该街道入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
(3)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够有力。
因保密要求,此项整改内容不予公开。
(4)推动发展实践不够有力。对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事后问效不及时,部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没有从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发展转变,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特色产业项目较少,促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2022年以来,共实施项目17个、资金513万,产业项目仅4个、资金120万,项目占比22.53%,资金占比23.39%。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把“同心圆·共发展”促乡村振兴活动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谋划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立足我市发展实际,聚焦在发展特色产业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上统筹布局,通过提前谋划、加强储备、主动对接,推动40个民族聚居村完成入库产业项目8个。二是争取资金。2025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1万元,发展特色产业项目2个,改善基础设施项目4个,项目占比33.3%,资金占比43.8%,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明显增强。三是跟踪问效。严格按照《信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坚持把绩效管理贯穿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对实施的项目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实施项目建设的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实施项目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推进宗教中国化的能力不足。
因保密要求,此项整改内容不予公开。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
因保密要求,此项整改内容不予公开。
(三)反馈问题:政治监督不够严,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够浓厚。
1.主体责任抓而不实。一是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局党组研究推进不到位,2022年以来,每年均只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一岗双责”落得不实。班子成员对分管同志偏重于业务指导,日常提醒和监督不到位,个别同志认为单位小、资金少,防范廉政风险的氛围不够浓厚。三是接受监督主动性不够。2022年以来对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适用、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申报等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大额支付未向派驻纪监组报备。四是警示教育不到位。2023年周某某因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民宗局没有在系统、宗教界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抓牢主体责任。局党组明确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牵头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列出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等具体职责。局党组分别于3月19日、7月17日、9月12日召开3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推进措施。二是开展“一岗双责”专题培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一岗双责”专题培训1期,培训内容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因“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各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在业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建立与派驻纪监组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主动邀请派驻纪监组参与单位重要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针对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申报等重点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廉政风险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地防控措施。四是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在民宗局系统内及宗教界分别召开周某某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组织参会人员开展讨论,结合自身工作和宗教活动实际,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撰写心得体会,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工作作风抓而不细。一是年度评优评先存在平均主义倾向。查阅资料发现,2022年、2023年表彰全市民族工作先进单位5个、宗教工作先进单位6个,表彰对象实现了包括羊山新区在内的11个县区全覆盖,奖励机制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二是责任意识不强,日常工作有疏漏。2024年向多个上级单位报送的一篇题为《潢川县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共度端午粽香情”主题活动》的信息,内容是光山县的活动,文不对题。2024年回复《关于将宗教中国化活动开展走深走实的提案》中出现错别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现行评优评先相关办法进行合规性审查。全面审核现有制度与上级考核、奖励政策的符合性,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冲突和模糊性条款,依据明确的政策依据进行修订或废止,且如需修订,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报经市委审批后方可实行。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和业务培训。完善《信阳市民族宗教局信息工作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选题、撰写、审核、报送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杜绝出现文不对题和错别字现象。
3.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因保密要求,此项整改内容不予公开。
(四)反馈问题:政治建设不够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深入。
1.党组自身建设有弱项。一是制度执行不够。没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规定,2024年有6个月(1月、3月、6月、7月和10月、11月)未召开党组会议。部分涉及人事、资金支出等决策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严。二是统筹协调不够。党组会议议题事前征求意见不充分,班子成员沟通协作不够顺畅,影响工作效率和整体合力。班子成员长期分管同一领域,把控全局的能力有欠缺。局党组在对外协调方面,没有充分推动市直各成员单位发挥优势、联合用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度执行力显著提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今年以来,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遇到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涉及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单位主要领导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作表态发言;会议记录完整记录每位成员发言内容及表决情况,并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二是党组会议议题预审流程更加规范。在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由办公室负责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收集上会议题,并对议题进行预审。在党组会上通报近期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需协调的事项,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合力。三是班子成员全局把控能力提升。单位重大任务由2名以上班子成员参与开展,班子成员跨领域工作参与度显著提升,在近期工作中,班子成员对局工作开展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系统性。四是对外沟通协调加强。充分发挥宗教事务治理专项专班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多次召开统战、公安、国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工作例会,围绕工作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市直各成员单位优势,联合用力,高质量完成任务。
2.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一是人员的专业性不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民族宗教专业人才,难以适应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在岗21人只有1人为法学专业人才。二是借调现象普遍。目前,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共11人,有8人借调在局机关。三是对干部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局党组对部分青年干部日常了解不多,激励措施不到位。个别谈话了解,二级机构年轻人多,成长渠道不够畅通,晋级晋岗较慢,对工作积极性有一定影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充实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9月份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调入一名同志到我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局专业人员力量。拟在2026年及以后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设置民族学、宗教学、法学等专业岗位,逐步改善专业人才不足现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优化人员配置,调整人员结构。已对现有岗位和科室工作实际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后续根据工作职能和专业需求确定岗位,做到“人岗适配”,逐步解决服务中心人员借调在局机关等混编混岗现象。三是强化思想动态管理,提升干部关怀力度。巡察整改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1次,重点关注单位青年干部的工作困惑、职业规划和生活困难等,了解青年干部对局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工作活力。优化晋升机制,岗位晋升结合工作实绩、专业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梳理岗位编制和职级职数,向青年干部倾斜可用职数,解决年轻干部晋级晋岗较慢的问题。
3.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缺失,2022—2024年没有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没有班子成员检视问题整改台账。个别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经常,参与党小组活动不够积极。二是“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活动效果不佳。存在“三会一课”召开不及时、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及个人学习笔记出入较大等问题。机关党支部2024年10—12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党建业务融合不深。如,2024年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大多数讲稿直接从网上下载,照本宣科,没有做到与主责主业相结合,互动性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倒查,提升“三会一课”质量。针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逐项倒查相关记录、台账与落实情况,查明产生问题的环节和根源,举一反三、补足短板。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向全局党员征集支部活动建议,2025年以来开展了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徒步、参观息县刘邓大军渡淮纪念馆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全局党员均积极参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5日前,由支部书记与组织委员对上月会议记录进行双重审核,抽查党员的个人学习笔记,杜绝记录不规范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在6月7日召开严禁违规吃喝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严格执行会前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共开展了6人次的谈心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会后建立领导班子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三是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巡察整改以来,先后组织了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和2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充分结合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实际,探讨如何推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常抓不懈。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的建设、干部管理、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中共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