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号:信民宗〔2024〕14号
有效期:有效
发布日期:2024年5月6日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羊山新区宣传统战部:
根据《河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在全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的通知》(豫民宗〔2024〕18号)要求,现将《2024年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6日
2024年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部署,根据《河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在全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的通知》(豫民宗〔2024〕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讲好中华民族好故事、革命老区民族团结好故事,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坚定“五个认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二、宣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2023年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2024年第 3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推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大学堂、机关支部学习内容。深入宣传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阐述的“十二个必须”,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历史,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宣传大别山革命老区“28年红旗不倒”精神,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讲清楚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准确认识中华文明起源和历史脉络,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
(二)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好用活《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书籍教材,创新民族宣传的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拓展传播渠道。发挥大别山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推出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文艺精品、文创产品、文博展品,打造一批具有信阳文化特色、充分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书籍、舞台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民间传统艺术、非遗文化传承作品等,充分体现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组织群众开展节日习俗体验、文艺汇演、诗歌朗诵、体育比赛、电影放映以及“中华民族一家亲”、“端午粽香情”、“中秋团圆聚”、“孝老饺子宴”等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文化系列活动。探索红色资源优势运用体现我市各民族“三交”和“融”的红色故事、历史故事、遗址遗迹和文物遗存,讲好中华民族大团结、大交融、大一统的大别山革命老区好故事。
(三)围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展宣传。坚持以“同心圆·共发展”活动为重要内容,通过发展稻虾共养、培育花果树木、种植中药原材料、打造乡村民宿等绿色发展产业,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实现创收致富。发现、挖掘、宣传大别山革命老区在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促进各族群众在经济上相互依存、生活上相互融入、情感上相互亲近,推动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共享绿水蓝天。积极培育和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广泛宣传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各族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等载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思维,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采取网上线下、报刊杂志、网站媒体、微博微信等多形式、全覆盖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各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宣讲对象和重点任务
(一)针对民族宗教系统层面。一是指导民族宗教系统内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五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展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增加推进民族宗教系统人士的思想自觉。组织民族宗教系统人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华文化教育基地,持续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两条例、八规章”和相关民族宗教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三是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活动,通过读书、研讨、体验、观摩等活动,深刻理解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从中华文化中汲取营养,在民族宗教思想、建筑、服饰、音乐、雕塑、绘画、装饰等方面体现中国风格,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打造共有精神家园。
(二)针对社会大众层面。一是围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论述,既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乡村(社区),又要面向汉族和其他社会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有针对性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用好各地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即时通信工具等新媒体接近大众优势,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中华民族大团结故事,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氛围。三是统筹用好党群服务中心、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社区)文化大舞台等基地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整合送文化下乡村、进社区等资源,加大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改变陈规陋习,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
(三)针对在校学生层面。一是协调教育部门持续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教育活动引进校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加强校际交流学习,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学生心灵深处。二是协调配合高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学习活动,持续坚持好“书记校长领学、统战部门促学、基层院系引学”等做法,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宣讲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理论知识,做到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一线任课老师、全体学生、后勤服务人员全覆盖、无盲区,教育引导各族大学生进一步坚定“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三是协调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在大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化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各学校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秀课件评选活动。
(四)针对党政干部层面。协调配合组织、统战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党政干部、统战和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基层干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内容,有效提升各级党政干部处理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基层主体责任。在全市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责任上肩、任务上身、工作上心,做到宣讲方案亲自谋划、宣讲内容亲自过问、宣讲活动亲自参与,不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走深走实。
(二)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的职责任务,积极调动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积极参与,结合方案计划,定期召开协调会、碰头会,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形成宣讲工作合力。
(三)确保宣讲取得实效。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政治任务,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手段,善于运用不同群体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体现富有时代特色、活动要求的方法,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接地气、受欢迎、入人心。
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在2024年5中旬前形成宣讲工作方案,12月1日前形成本地区宣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报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市民族宗教局将对各县区宣讲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予以总结上报、宣传推广。
联 系 人: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 龚 奇
联系电话:0376-636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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